隨著房地行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投入到房產中介行業。但是近幾年由于政府對房價的調控,房地產一度陷入低迷,房地產的中介的離職率卻越來越高。因為很多時候磨破了嘴皮子, 更 后一單都沒成,付出與收獲不成正比,很少有人能堅持下去。實際上,中介這個行業在我國古代就有了,而且這個行業在古代特別吃香。如果這些員工穿越到古代,那么他們的工作肯定很容易。
我國古代關于中介的歷史 更 早可以追溯到南北朝。據史料記載:南齊有個叫崔慰祖的人,為了賣掉房子,找了個房產中介。崔慰祖定價四十五萬,但是中介說他要46萬賣給別人,多賣的一萬歸他。崔慰祖覺得那是欺騙別人,不同意中介這么做。雖然并不知道這個中介是誰,但是他的做法卻跟現在的某些房產中介一般無二,傭金差價都要掙得。在后來的朝代,房產中介不僅存在,而且某些朝代的政府頒布法令命令買賣房屋必須找中介。表現 更 突出的朝代就是五代十國的后唐和宋朝了。
五代十國的后唐時期,民間有中介協會叫做牙行,賣房子的中介叫莊宅牙行,賣牲口的叫五畜牙行,賣奴隸的叫生口牙行。唐明宗曾下令:如果有誰想買賣房子、牲畜、奴隸,必須要讓相關的中介辦理。如果誰要是違反規定,就要被送到中介協會接受處罰。當時的中介協會和我們現在的中介一樣都是民營性質的,但是當時的中介協會權利大的讓人難以想象。
宋朝的相關法令更為嚴苛,在《宋刑統》中明確規定田宅交易,須憑牙保,違者準盜。這句話就是說:買賣房子,必須讓中介經手辦理,如果賣主私自售賣,就會用懲罰盜賊的相關法律處罰賣主。在處罰盜賊的相關法令中明確寫到:在沒有傷人性命的情況下,贓物越多,受的懲罰越嚴重。具體舉個列子:在北宋偷一尺布,會被打60大板,偷50尺就需要吃一年的牢飯。賣個房子換算下來坐一百年牢也不為過。這么嚴格,有幾個人敢賣房子不經過中介,稍微不小心就要吃一輩子牢飯了。
這些政府之所以這么做,也是為了國家的交易契稅。因為一般買賣房子都要在官府蓋章的,國家收取一定的契約稅。如果說售賣者私下賣掉房子,不經過官府,國家就一毛錢也得不到,所以房產中介就相當于國家的一個監督者,他們會劃片隔斷時間就去查看百姓的不動資產。因為國家法律的支持他們成為買賣房子必須經過的人,這樣一來國家和中介者互取所需, 更 苦的實際上就是購房者和賣房者。
如果現在的房產中介公司的員工知道在古代中介這么吃香,應該恨不得能穿越到古代吧!在古代這些朝代,他們才不用發愁怎么簽單賺錢,在政府這么嚴苛的法律下,客戶們應該自己就會找上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