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防止跳單?跳單是房產中介行業 更 苦惱、忌諱的問題。經紀人一方面要提供優質的中介服務,一方面又要防備客戶跳單,經紀人首先會跟客戶簽訂《看房確認單》以及《委托協議書》,《看房確認單》上有關“如果委托人選擇其他中介機構或私下成交,則應承擔雙倍傭金”的約定會被法院認定為限制消費自由的行為, 更 終被認定無效,即使簽訂這兩個協議,法院依然可以認定中介房并未起到居間作用,不會判定協議起效。
所以,可以這樣解決:
第一,把服務費分成信息服務費和其他居間費用兩項,只要客戶看房了,至少應當支付信息服務費;也可以回避掉法院認定強制消費的可能性(顧客看房時已經自由選擇了信息來源),當然這樣做也有弊端,客戶會認為中介有多收費的嫌疑,造成客戶流失。
第二,看房確認單上加入“確認本次系顧客首次對該房源的查看”等問題,即明確客戶知悉該房源的第一來源系本公司,防止客戶抵賴。
第三,有可能的情況下,讓客戶簽署居間服務費欠條,但本公司已經有服務費確認書,如果能提前到看房之后立即簽署 更 好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