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務機構管理 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應當設立相應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是具有獨產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提前預備好至少五個公司名稱;
2、有自己的或者提前租好固定的辦公場所;
3、有規定數量的財產和經費, 更 低注冊資本要求10-15萬元;
4、從事房地產咨詢業務的具有房地產及相關專業中等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中須占總人數的50%以上;
5、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資金和人員條件應地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后再行辦理工商登記;
6、需要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的機構應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經審查合格后再行辦理工商登記。